静女其姝,俟我于城隅。爱而不见,搔首踟蹰。
静女其娈,贻我彤管。彤管有炜,说怿女美。
自牧归荑,洵美且异。匪女之为美,美人之贻。
朱砂标记处为千古名句
静女其姝,俟我于城隅。爱而不见,搔首踟蹰。
静女其娈,贻我彤管。彤管有炜,说怿女美。
自牧归荑,洵美且异。匪女之为美,美人之贻。
朱砂标记处为千古名句
一句一句往下走,看它到底在说什么
一次约会,一支红管,一根茅草,最后一句把整首诗点亮了。
静女其姝,俟我于城隅。爱而不见,搔首踟蹰。
「静」不是安静,是娴雅。她约在城墙角落——一个不正式、有点偷偷摸摸的地方。然后她藏起来了。「搔首踟蹰」四个字是动作特写:挠头、来回走。三千年前的少年和今天没有区别。
静女其娈,贻我彤管。彤管有炜,说怿女美。
她送了他一支红管的笔(一说乐器)。「有炜」是闪着红光。他说「我喜欢它的美」——注意「女」通「汝」,这里是对着那支管说话的。人不在眼前,就跟物说话,这是恋爱中人的通病。
自牧归荑,洵美且异。匪女之为美,美人之贻。
她从郊外采了一根茅草芽送他。茅草芽有什么好看?他自己也知道,所以说「洵美且异」时有点心虚。于是最后两句自己把话挑明:不是这草美,是美人送的。这一句是全诗的眼——它第一次在汉语里说出了「物因人情而贵」。
读法这首诗只有三章,却换了三个对象:先写人(她藏起来),再写物(彤管),最后写理(为什么一根草也美)。读的时候注意「静」字出现了两次,每次都跟着一个「其」——「其姝」「其娈」,这是《诗经》里最朴素的赞叹方式,重复即是强调。
文静的姑娘多么美,约我在城墙角落相见。她藏起来不露面,我挠着头来回踱步。文静的姑娘多么姣好,送我一支红管的笔。红管闪着光泽,我喜欢它的美。她从郊外采来茅草芽送我,实在美得特别。不是这草本身美,是因为美人送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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