江平
三江
上平声第 3 韵,韵目代表字为「江」。本韵收字 15 个,其中 3 个字兼属他韵。 属平声。近体诗的韵脚多出于上平、下平两部,故这一韵可直接用作律诗、律绝的韵脚。
韵字表
同韵之字,皆可互押。带「◎」者为平仄两读,标「·」者为兼属他韵。
诗韵邻韵
近体诗押韵本须一韵到底,但首句可以借用邻韵——这一体式叫「孤雁出群格」。 所谓「邻」有既定范围,不是随便相邻两韵都算。下表依王力《汉语诗律学》所列关系整理。
本韵不在通行的邻韵表内。仄声韵一般不作近体诗的邻韵借用(近体诗例押平声韵)。
以此韵为主韵的作品
按韵脚逐首判定后归入本韵,句尾韵字已标出。